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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地是用来种的 不是用来“倒”的
浏览次数:786      发布时间:2018-09-12

------“二地主”现象透析

安徽农垦自从兴办家庭农场以来,农垦土地就被省农垦集团授权给农场经营管理。农垦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它不同于农村集体土地。同时,土地除了资源属性,还具有经济属性——即土地作为国有资产的属性。因此农场土地是农场最大的国有资产,这一点也在安徽农垦土地2014年作价进入省农垦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中得到体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创新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农场与职工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形式,既要防止土地碎片化,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职工承包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其退休年限,防止简单固化承包租赁关系。职工退休时,在同等条件下其承包租赁土地可由其在农场务农的子女优先租赁经营。对租赁经营国有农场土地的,要严格依照合同法规范管理。加强承包和租赁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收支公开,强化审计监督。”

农场作为国有现代农业企业,被授权经营管理土地,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农场与职工间合理的利益分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必须坚持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和国有资产权益并重、职工增收和企业增效兼顾的原则;既要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又要兼顾国有资产收益;同时要依据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公平正义。

华阳河农场土地面积10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万余亩。如何经营管理好农场的土地,既要维护职工利益,又要兼顾国有资产收益,还要维护公平正义,是农场经济社会发展绕不开的课题。农场上一轮土地调整是在2011年,因2016年特大洪水等原因,土地调整一直推迟到现在。在上一轮土地调整中,一些人为了多拿地,将不在家种地的职工的身份田和生活田挂靠在自身名下,这样聚集了部分土地;在这七年当中土地未调整,承租人私下转租(包括职工退休后转租他人)、随意挂靠,形成“碎片化承包”、“漫游式转包”的乱象,又聚集了部分土地;还有前几年在土地公开招标过程中,少数投标人蓄意围标、串标,再次聚集了相当数量的土地。其中一部分承租者诚实种地,自主靠规模经营;但还有极少数人,他们拿地不种地,从转包中赚取土地差价、吃补贴,甚至侵吞实际种地者的农业保险赔偿,成为不劳而获的“二地主”,让人不齿,令人不平!他们口口声声说“土地是国有的,也是我们的”,国有土地竟然成了极少数人的资产,国有农场的土地竟然成了极少数人非法牟利的工具!长此以往,将导致农场土地亩均效益低下、规模效益低下,土地收费难、管理难,推行农业全程服务难,发展稻虾种养难,也严重扰乱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平正义。

针对这些问题,为顺应广大职工群众的强烈要求和殷切期盼,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农场经过反复调研、深度思考和认真酝酿,出台了《华阳河农场新一轮土地调整方案》,并在农场职工代表大会上高票通过。方案既考虑到全体职工的利益,也兼顾了勤劳种地的非职工利益,当然又要注重国有资产的权益。如果说《方案》触及了少数人的利益,那就是调整了那些不劳而获的人的利益,将利益调整给职工群众,也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和正义。

应该说《新一轮土地调整方案》赋予了农场勤劳种地者有其田,让国有土地真正回归到国有资产属性----农场经营管理土地就是把土地承包租赁给职工群众,让职工群众通过依法合规经营土地获取收益,坚决杜绝“二地主”现象。如果让极少数人在这个环节中滋生事端,中间插一杠子,倒买倒卖,国有土地就成了他们非法敛财的工具。每一位土地调整的参与者都要理性思考和看待新一轮土地调整政策,要静下心来认真理解和领会《方案》的核心要义不是“涨地租”,而是通过“调土地、转方式、促发展”切实促进职工群众(含非职工)增收和企业增效。要充分认识到“农场土地是国有资产的根本属性”,要树立“通过调整种养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的新理念。

土地是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其国有资产的属性容不得某些人或组织倒买倒卖。就像“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一样,房子的属性就要回归到“住”的正常属性上来。弄清楚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领会了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再联系华阳河农场的实际情况,就不难看出华阳河前几年土地承包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当务之急,作为勤劳种地的职工,要积极配合农业场和管区管理人员,理解消化《新一轮土地调整方案》,主动参与新一轮土地调整,同时监督本单位的土地调整,确保土地调整有力有序推进。作为农场的管理人员,在认真理解《方案》的基础上,要积极向职工群众宣讲《方案》精神,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平稳且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单位土地调整任务。

国有农场作为被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土地的企业,必须不辱使命,切实担当起本单位土地经营管理的责任。拨开迷雾,找准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我们将会构建土地规模经营的新机制;正本清源,让国有农场土地回归到正常的国有资产属性,在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同时,确保国有资产正常收益。(华农宣)